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操作细则-问鼎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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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操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3-10-05

政策来源

惠企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委人组发〔2022〕2号)要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其他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申报条件

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3.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

4.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5.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申报流程

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省申报通知到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单位,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科研院所申报并编写申请报告,将申请报告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按照申报要求,组织推荐一定数量的企业、科研院所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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