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
按年度申报通知执行,工作日受理。
政策内容
到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研究、首次入站且无工资收入的博士后,市财政给予最高15万元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在站期间可享受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在站时间每满1年发放1次,最长补助3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支持范围和待遇
1.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时已办理完成进站手续且在站时间满1年;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为首次进站且无工资收入;
3.在站期间正常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4.在站期间进站身份变更为在职人员的,不在补助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