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流程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向工信部门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所需材料
1.补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与企业法人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评审结束后原件退回);
4.企业法人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近1年发放的薪金转账凭证原件、复印件(评审结束后原件退回);
5.企业高级管理人员emba、mba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查询证明(评审结束后原件退回)。
办理时限
一般每年组织一次,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责任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工信局企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539-872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