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加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园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留学人员创业支持计划,对获选“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创项目,给予资金支持20万元。
支持范围和待遇
(一)申报企业中的留学回国人员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熟悉相关领域情况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高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
3.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企业条件
1.待转化技术项目创新性强,市场潜力大,且符合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具有技术转化的主客观条件,预计转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
2.企业注册不超过3年;
3.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人民币;
4.留学回国人员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留学回国人员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