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23-000010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临高管发 | 发布日期 | 2023-06-26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临高管发〔2023〕2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高新区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高新区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你单位呈报的《临沂高新区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临高农发〔2023〕1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高新资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临沂高新区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法人,由张冲(临沂高新资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担任项目法人代表。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安全;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设计、 招标、实施,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要监督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项目安全有序推进。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6月26日
|